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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拆迁官司的律师咨询客服「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0-03-07 08:15:00        作者:北京京坤

打拆迁官司的律师打拆迁官司的律师百姓行使监督权,***部出规定了!

 拆迁补偿律师近年来,关于警执不严的问题以及过度执的问题,始终是网上热议的焦点。公机关是人民的卫士,其执能力和水平关系着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公机关也是国家的暴机构,一旦滥用职权,非常有可能给相对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上升,人民的法治意识也逐渐提高,人民对建立一支高执水平的警队伍的呼声越来越高,大家热切希望剔除过去诸如“按闹分配”、“人情执”等社会弊病。《物权法》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因此,提高公机关的执水平,针对公机关的执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问责机制就非常必要了。

但罗马不是*建成的,新的社会,人口基数大且流动性太强,出现的问题也是纷繁复杂。

想要提高警队伍执水平,内部自我检查还不够,还需要来自外界的监督,而外界的监督则需要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才行。身为一名行政***律师,办理的案件越多,越能够感受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参照上述各省规定,如果村委会留取补偿款比例超过30%,就属于法截留补偿款的行为。在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信息就如同战场上的旗帜,对办案有着***、带动乃至支撑的作用。没有信息,不知道案件如何入手;没有信息,不知道证据该如何搜集;没有信息,甚至连案件都不能启动。

对此,为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安部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后,在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公部关于印发<公机关执公开规定>的通知》,将《公机关执公开规定》(下称《规定》)印发至各省级公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局。

《规定》共六章四十一条,除*章总则以外,几章分则分别从向社会公开、向特定对象公开、网上公开办事、监督和保障几个方面对公机关执行为的公开进行了规定。

《规定》中,值得广大群众注意的有:

公机关应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三)***、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受理范围、受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申请条件及要求、办理程序及期限和对外法律文书式样,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四)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六)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另外,根据《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结果的生效法律文书,公机关应当逐步向社会公开。

笔者认为,《规定》的出台对公机关执信息的公开有着重大意义,也是公法治水平的提升的进一步保障。广大百姓如果认为公机关在执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不依法公开、不出具手续、回执的情况,不妨读一读《规定》,相信你会有所收获。

向特定对象公开:

公机关应当通过提供查询的方式,向报案或者控告的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家属公开下列执信息:

(一)办案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立、移送审查起诉、终止查、撤销案件等情况,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

(三)行政案件受案、办理结果。

公机关在接受报案时,应当告知报案或者控告的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家属前款所列执信息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同时还对期限进行了规定,向特定对象提供执信息查询服务,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

以后,大家如果发现法定期限内公机关没有在期限内没有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可以引用这个法律条文要求其依法公开!拒不履行的,咱们可以起诉告他。

另外,此次《规定》当中,还对网上公开办事专门进行了规定,充分保障了民众查询信息公开的便捷性。

《规定》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对于大众对公机关的监督将更加有保障,公机关的执也将更加规范

拆迁补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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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坤公益 :让爱不再留守!京坤律所助力“我要上学”大型公益活动

铁肩担道义! 践行慈善  倾力助学  

由中国儿童少年会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共同主办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19MusicRadio1200助学行动”正式启动。北京京坤律所再次开启新的爱心之旅,参与到“我要上学”大型公益助学行动,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了一对一捐助,为他们提供上学费用和生活补助。(三)评估机构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现场要两名注册评估师现场说明。今后也将持续关注贫困孩子的教育问题 。主办方授予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爱心企业证书”,律所主任李吏民担任活动的“爱心大使”,希望京坤律所通过助力贫困孩子上学,切实践行公益社会责任。

为了能帮助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关爱,“我要上学”公益活动致力于帮助面临失学的贫困留守儿童,无忧上学。京坤律师很明确的告诉大家,以租代征这样的“租地合同”是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失地农民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回自己的土地。“我要上学”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MusicRadio音乐之声自2003年启动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15年,旨在通过募集善款,让更多贫困儿童无忧上学。活动以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辐射力成为我国“春蕾计划”助学公益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足迹覆盖云南、贵州、青海、甘肃等30多个城市100多个贫困县和贫困乡,累计募集社会资金7199余万元,资助5.6万名贫困儿童,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京坤投身公益 让留守儿童的教育不再落单!

留守儿童的求学之路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遥远偏僻的山村,童年对留守儿童来说并不是色彩斑斓的。爸爸妈妈离家,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只剩下爷爷奶奶陪伴。一些孩子因为贫困而面临辍学的窘境,乡村教育资源不完善,老人辅导教育的能力有限,留守儿童的上学之路,依旧举步维艰。让孩子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需要***主导,但更需要民间爱心人士公益慈善的助力。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作为坚守公平与正义的法律力量,十分关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一直用切实行动带领律师团队践行公益善行,从常年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志愿者到积极动员集体参与***公益活动,坚守着法律人公平正义的初心,推动着公益事业的进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如磐石。可能有的被拆迁人一辈子老老实实专注于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不懂得法律,也不懂得补偿究竟是怎么回事。

扶贫扶智,教育为本。让更多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对贫困儿童来说,教育不仅带去的是知识,更是该改变命运的机会。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京坤律所积极响应公益项目的号召,将爱心播种在偏远贫困地区,为那里的留守儿童送去关爱与呵护,不让看到贫困羁绊住孩子成长的脚步,给留守儿童送去***关爱,用实际行动解决他们的上学难题。让留守儿童的冬天不再寒冷,为无法上学的孩子铺好教育公平之路。各自“软肋”遭受猛攻打拆迁官司的律师其实每一个片区的拆迁都有一些特有的方式或者突破口。

“我要上学”爱心大使: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录制视频,号召更多社会慈善力量参与进来,“用行动呼吁你身边的人加入我们,用真情铸就希望,用爱心传递温暖!”

专访爱心大使: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李吏民主任  

您工作这么繁忙,怎么想到要参与“我要上学”这类公益项目的?

作为一名律师,就是坚守公平和正义的践行者,我们京坤律所志愿在慈善领域贡献绵薄之力 。记得次看到“冰花男孩”照片走红网络,孩子为了上学,在恶劣的天气里走山路,到教室的时候,眉毛头大都沾满了雪,当时心里感到十分触动。怎么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认为,首先不能让贫困孩子失学 。孩子受教育获得更好的成长,才能改变命运,阻隔贫穷代际传递。看到有“我要上学”这个公益助学项目能和爱心人士一起贡献力量,便号召我们律师团队积极参与。给孩子提供帮助,让孩子有学上,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读书、学习这件事非常重要。我们的律师也有农村出来的孩子,都有着浓厚的学习热情,律所一直大力倡导不断的学习进步、探索新的领域。广大百姓如果认为公机关在执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不依法公开、不出具手续、回执的情况,不妨读一读《规定》,相信你会有所收获。

民间慈善力量,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助困扶贫也与我们律所帮助弱者的理念相吻合。我们京坤律师事务所一直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公益助学是我们应该做,并且会持续跟进的项目。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通过有影响力的公益平台、做好公益榜样,将孩子们的需求传递给更多的人,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爱心公益的行列!如果没有合理补偿,所有的成本都付之东流不说,还会面临诸多损失。尽力让贫困地区适龄学生能有更多的机会接受教育,接受更好的教育,这才是贫困地区和孩子们未来的希望。

北京京坤律所做的其他公益项目可以介绍一下吗?

多年来,除了助力此次的“我要上学”这样的公益项目,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也一直致力于拆迁领域法律志愿服务,手把手的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咨询及维权指导,定期设有拆迁相关法律培训活动,定期举办的讲座、、论坛等形式的法律援助,授人以渔,深受欢迎。

京坤律所还进行法律研究,推动公益事业的进步。积极调动团队的力量,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的进步,期待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更多的人投入到相关领域,配合调动社会资源、公共力量,积极带领律师团队致力于志愿服务及公益事业。鼓励大家踊跃成为法援志愿者、法律公益人,积极做公益慈善的践行者 。如果拆迁方为了降低我们的补偿,对被拆迁人的日常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威胁,我们可以主动报警,寻求帮助。

作为爱心大使,您对孩子的未来有什么期望吗?

通过社会慈善、公益力量,希望孩子们明白,通过读书,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可以走出贫困,要坚持读书,接受教育,靠自己,改变自己  甚至整个家庭的命运,未来成为有用的人,学有所成,有所成就以边帮助更多的人 !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参加关爱留守儿童的公益活动,对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爱。也希望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献出爱心,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孩子们的笑脸才是中国大环境进步的希望!



打拆迁官司的律师打拆迁官司的律师

现实中由于历史原因,无证房屋大量存在。这些无证房屋一旦遭遇征收拆迁,其是否能获得补偿是被拆迁人***关心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拆迁评估常见的问题一、拆迁方指评估机构一些地方的拆迁实践中评估机构是由拆迁方指的,这不仅影响了评估机构的中立客观性,还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第二种是认定为***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给予补偿。因此,无证房屋是否能拿到拆迁补偿,关键在于是否认定为合法建筑。对于无证房屋的合法性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建造时间、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等多种因素。

一、历史留存的无证房屋

这些无证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而被拆迁人已经在房屋内长时间地生活居住,对于这样的无证房屋,根据法不溯及以往原则,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拆迁时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对此,为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安部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后,在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公部关于印发<。这些历史留存的无证房屋包括:

1、民国及以前的祖屋。

民国及以前的祖屋,世代相传和居住,房屋虽没有权证,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

2、70年代或更早建造的无证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曾施行或现在仍在施行中的法律法规包括1984年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1986通过的《土地管理法》、1990年施行的《城市规划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实施之前建造的房屋,因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其产权办理进行规定,不应被认定为违建。在70年代或更早,一些家庭常由于家庭人口增加,出于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进行自建或扩建,当时的***也没有进行严格管理,这些自建或扩建的房屋也应视为合法建筑。因此,作为被征收人应当对自己的房屋足够重视,警惕征收方的强拆、偷拆等行为。

二、农村90年代以前的宅基地房屋

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这些无证房屋也不能一刀切地认定为无证房屋,应根据房屋所有人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所建房屋是否违反当时的宅基地房屋具体规定来判定其合法性。

三、审批手续齐全或部分齐全的无证房屋。

有些房屋具备齐全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并且已完工部分与审批要求基本一致,只是没有取得房产证,不应被认定为***建筑。如果房屋拥有部分的审批手续,但是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来获得权属证明,也不应直接被认定为违建而予以拆除不给补偿。

四、***承诺办理产权证书却违约导致的无证房屋。

实践中,有很多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与企业约定可以在土地上建设房屋,之后再补办手续。但有时候房屋建成了,企业也实际经营了,却在办理后续手续时受阻,没有办法办理相关手续。这种情况下,房屋是不应随便被认定为***建筑而不给补偿的,否则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权益,并会对***的公信力造成损害。在近日到京坤所咨询的当事人中,不乏遇到拆迁已经好几年的当事人,为什么在拆迁中产生纠纷在几年后才找到律师呢。

总而言之,无证房屋不等同于***建筑,***建筑的认定需要由法定主体经法定程序认定,认定时要考虑多种因素。无证房屋的所有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及权利有清楚的认识,防止在拆迁中自己的合法利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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